第七十二章 性情难长久【下】(1/ 2)
鸿洲府城外的官道上。
一队人马正在昼夜不停的朝着矿场的方向奔袭。
约莫有二三十人的样子。
走在最前面的,是金爷和李俊昌。
二人身后的,全是青府中的拔萃刀客。
青雪青与文琦文夹在队伍的中间。
断后的,则是鸿洲州统府内的精兵强将。
毕竟这文琦文也在队伍中。
虎毒不食子,鸿洲州统文听白再有什么算计,也不可能让自己的独子出危险。
不过也正是因为文琦文此番起身前往,小钟氏和青然才肯让青雪青同去。
“哥,我们走到哪里了?还有多久到?”
青雪青开口问道。
金爷不由得苦笑……
这已经是青雪青在一个时辰中,把这一句话问的第八次了。
几乎每个一刻钟的时间,青雪青就会问一遍。
而在出发之前,金爷已经明确的告诉她,这一路若是昼夜兼程的话,也需要整整四天半的光景。
眼下,他们却是才刚刚出发不满五个时辰。
“小妹,你若是着急,可以纵马先行。”
金爷说道。
这并不是想要把青雪青甩开,其实金爷自己也很喜欢他这个小妹。
尤其是这次回家,看到青雪青已经出落的如此大方,做哥哥的更疼爱不止。
以前,年轻气盛。
不懂事。
把自己和小钟氏的矛盾,朝自己这年幼的妹妹身上转嫁了不少……
现在想想,心中却很是愧疚难当。
不过这血浓于水,虽然不是一母同胞,但毕竟青雪青的身上,还是和金爷一样,都流淌着青然的血脉。
“可是我若是先走了,岂不是还要等你们?”
青雪青略微思索了片刻反问道。
金爷笑而不语。
“青妹,还是别了。咱们一起出来,要守规矩,听从大哥的安排。况且,你若是自己先行一步,也不太安全。”
文琦文说道。
青雪青听后虽是心中不愿,但仍旧是噘着嘴点了点头。
“你这妹妹……”
李俊昌欲言又止。
“我这妹妹如何?”
金爷追问道。
没有人喜欢听说一半的话。
“我只是觉得你妹妹很像以前的我。”
李俊昌说道。
随即低下了头。
金爷叹了一口气。
他知道李俊昌说的以前,是李家覆没以前。
那会儿的李俊昌,一定是无忧无虑,只想去探探天高,试试地宽。
金爷始终都记得,那是两人最喜欢干的事情,就是站在房顶上放烟火。
有时在青府的主座上,又是又在李家的大殿顶上。
看着烟火在冷清的天幕上升起,心中却是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和轻松。
偶尔路过几个行人,风吹起他们的衣裳,便和这烟火更是相配。
那时候的光阴,每时每刻似乎都在翻滚着,却又前进的太过于迅速……迅速到金爷根本记不住什么事。
他只能记得住李家大殿的顶上,有两块瓦片的釉面已经斑驳。
还能记得,青府的主座实际上是要比李家的大殿高了起码三尺有余。
至于别的,金爷却是都模糊了,记不清了。
“当时,楼顶上的风真的很大。”
李俊昌说道。
“是啊……就连夏天都没有吹过暖风……反正咱们在顶上的时候,风就一直很是刺骨。”
金爷说道。
“那会儿你们多大?”
青雪青不知何时,从队伍的中间走到了最前端。
跟在金爷和李俊昌的身后。
这会儿却是突然插嘴问道。
“我不记得了。”
“还未成年。”
金爷和李金昌回答道。
虽然李俊昌的答案也很是模糊,不过起码要比金爷记得更清楚些。
“那会儿你们就是好朋友了吗?”
青雪青问道。
“那会儿我们就是好朋友了。”
金爷略微沉吟了片刻说道。
李俊昌看着金爷的侧脸,继而微微一笑。
“你知道吗,这个哥哥以前可是做了不少荒唐事!”
金爷指着李俊昌,对青雪青说道。
“荒唐事?是什么意思……”
青雪青不明白。
金爷和李俊昌面面相觑,却是不知该如何解释。
“当时,他很喜欢养花。要知道,一个大男人每天侍弄花草,总是会遭人嘲笑的。”
金爷说道。
既然不知该怎么解释,还不如直接说了故事,让青雪青自己去判断。
“对了,我娘也说过我荒唐……她说一个刀客,在鞋跟上挂两个铃铛是很荒唐的事情……”
青雪青忽然所到。
听到青雪青说她娘,金爷的面色变了变。
不过就事论事的话,他也觉得小钟氏这句话倒是没说错。
“旁人养花是为了关上疫情,说起来也不失为一种趣味。可是李俊昌养花却是为了送人!”
金爷接着说道。
“送人,送给谁?”
青雪青问道。
“送给像你这样会的漂亮姑娘!”
金爷笑着说道。
却是让青雪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……
她和自己的这位哥哥还不算熟络,不过青雪青却觉得无论是金爷还是李俊昌,他们的身上都有种自己未曾感触过的气质。
既不是想自己的父母那般,高高在上,仪态端庄,也不似那条喝酒的陋巷中,市井气十足。
而是更辽阔,更苍茫。
这种感觉青雪青不知道该如何定义,但就像一枚绣花针掉入了汪洋大海中一样。
无论有多么纤细,尖锐,都能被其所包容。
青雪青甚至觉得,这一趟和文琦文作伴,跟着他的哥哥出来,或许是这些年来最有意义的生活。
但当他靠近李俊昌的身边事,总是能够觉察到他的身上有种空空荡荡的难过。
青雪青也曾悄悄的问过文琦文这是为什么。
但文琦文却告诉她没有为什么。
这世道根本是就已经够复杂了,光凭猜测,是无论如何也猜不透的。
若是真的想知道,还不如去拍拍李俊昌的额肩头,大大方方的问出来。
反正这样做的后果无非就是两种。
第一种是得到了全部的答案。
第二种是得到了许久的沉默。
可无论是哪种结果,对于青雪青而言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“别人送花,都是一捧或者一束。可是李俊昌送花,却是抱着两个花盆在街上溜达……看到自己中意的,就把花盆递过去。不知道的人,还以为他是卖花的……如此过了不久,整个鸿洲府城内的姑娘,却是都知道了李俊昌的这个怪癖。不过他们却不躲不闪,反却迎头而上!必将当时的李家,可是在鸿洲中比肩青府的存在。若是真的被李俊昌看上,那岂不就是麻雀变凤凰?”
金爷说道。
“这……的确是有点荒唐。真是比我这两颗两颗铃铛更要荒唐。”
青雪青说道。
说罢还可以的晃了晃双腿,让自己脚跟处的两颗铃铛响上一阵。
“其实你脚跟上的铃铛,并不荒唐。”
李俊昌开口说道。
“你若是个足够厉害的刀客,根本就无须去在意这铃铛会不会暴露你的行踪。因为任凭对方有千百种变化,千百种伎俩,你都可以一刀以破之。你若是达到了这般地步,铃铛还会是一件荒唐的事吗?反而会成为你的标志。俗话说,闻风丧胆,到了你这换做那听铃丧胆,岂不是更加绝妙?”
李俊昌说道。
青雪青听后开心的笑着,身子前仰后合的。
相比之下,金爷却是满脸诧异的看着李俊昌,这位经年的挚友。
曾经的他是个极为有趣的人,嘴里的俏皮话,就是说上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。
可是上次遇见之后,金爷就觉得他变得深沉了许多……
不过刚才听到他竟然能如此和青雪青说话,金爷心里倒是极为欢喜的。
或许以前的李俊昌,太执着。
凡是总要没完没了的问为什么。
其实这不问又能如何?
就算是知道了一切的答案与真相,日头依旧在不停地流走,日升月落,花开寂寞。
李俊昌心中最大的难,就是对覆没的李家耿耿于怀。
复兴李家,便也顺理成章的是他精神中的唯一支柱。
这种巨大的坎坷与落差,无法排遣的时候,人就会彻底的绝望。
所以李俊昌才会说,他相似过很多次。
以前,金爷和李俊昌一起在夜空下玩了,总是觉得这夜空很单调,所以需要些烟花来破开这永恒的孤独。
但是现在的他俩,却是只喜欢这般深邃,素朴的夜空。
好似这般的夜里,就能包容一切的肮脏误会,纷争隐忍。
当哭就哭,当笑就笑,没有人会去笑话你。
不过,这一切的前提,是一个人。
“雪青,这是你第一次出门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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